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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4年度績優交通導護人員評選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7
公告內容

一、114年度績優導護志工及導護教師評選
(一)評選對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國立中小學)績優交通導護工作之教官、校安人員、教師(含代理教師)及志工;各校應至少推薦其中一類人員參加。
(二)名額限制:
1、導護教師:各校得推派1名參加。
2、導護志工:總人數未滿45人之學校可推薦1名,45 人以上之學校可推薦1至2名。
(三)報名期程:114年5月9日(星期五)至114年6月6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
1、相關推薦表件務必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前,請以掛號郵寄或以公文聯絡箱方式寄送本局終身教育科,並於信封註明「114年度績優導護志工/教師推薦」,如以公文聯絡箱交換資料的學校,請來電確認資料是否送達。
2、另推薦表(含相關佐證資料)PDF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ax4949@gov.taipei ,並至google填寫推薦清冊表單https://forms.gle/JMxMivUL7PJPEfwR7。
二、本計畫之獲獎者將參與本(114)年度全國金安獎及臺北市金輪獎個人獎項之評選,前2名由本局推薦參與金安獎評選,餘依序推薦參與金輪獎評選。五年內得過金安獎 或金輪獎者不予推薦。
三、所報資料經評選後不予退還,資料不全、缺漏用印及逾期送件者均不列入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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