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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使用規則

健康中心服務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八點至下午四點三十分

傷病處理

  • 進入健康中心時請守秩序、保持安靜。
  • 傷病學生於傷病記錄表上登記班級、姓名及進入時間,護理師會依先後次序處理;但症狀嚴重者不在此限!任意逗留或藉故逃課,將不予以開立未在教室證明單。
  • 學生發生重大傷病時,依緊急傷病處理辦法,應會集相關人員協助處理。
  • 學生未經許可,不得留置陪伴傷病學生。
  • 依護理人員法規定,除有醫師處方外,不得進行侵入性治療,如口服藥ヽ注射。
  • 床舖為感染病源的場所,除病患外不得在健康中心病床上躺臥。
  • 健康中心內的醫療器材、藥品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取用,學生借用醫療器材應填寫「借物單」,有毀損或遺失情形,需負賠償責任,無特殊狀況應當天歸還。
  • 健康檢查時,請同學整隊,全班保持肅靜,按護理師、老師規定配合依序接受檢查。
  • 須臥床休息者,一般不超過一節課為原則(特殊病況例外)。
  • 緊急處理原則-到健康中心前之處理方法:
    • 切割傷等有出血情況時:以清潔之手帕直接壓迫受傷部位,並將受傷部位抬高,且高出心臟。
    • 鼻出血時:放輕鬆,頭前傾並以拇指、食指夾住壓迫鼻子,以口呼吸,以浸冰水之毛巾或冰塊冷敷鼻到前額部份。
    • 朝會時不舒服:在不適情況發生時先蹲下、並告知導師。若如果情況未改善,則由一位同學陪同至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