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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年至116年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 體保險(以下簡稱本府自費團保),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賡續承作,並自114年4月 1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現行本府自費團保由國泰人壽依約承作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經依112年至114年本府自費團保契約書(以下簡稱契約書)第4條第4項約定,國泰人壽同意以現行方案及保費繼續承作114年至116年本府自費團保,辦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0時起至116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二、相關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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