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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年自用車、機器腳踏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資訊設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1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檢送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海報及E化繳稅Hen Easy安心便利抽大獎海報電子檔各1份。
二、宣導文字內容為:「111年自用車、機器腳踏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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