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年自用車、機器腳踏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資訊設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1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檢送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海報及E化繳稅Hen Easy安心便利抽大獎海報電子檔各1份。 二、宣導文字內容為:「111年自用車、機器腳踏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相關附件 18456453_11152027162_ATT1 18456453_11152027162_ATT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8456453_11152027162_ATT1.jpg1.30 MB新視窗開啟檔案18456453_11152027162_ATT2.jpg737.4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8456453_11152027162_ATT1.jpg18456453_11152027162_ATT2.jpg 【2022-04-12】臺北市各級學校自111年4月8日起至4月30日前暫緩辦理各項跨班(含 ... 【2022-04-11】普林斯頓(原育達高職)辦理餐飲管理科111學年度輪調式 建教合作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