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學年度第2學期七、八年級第1次定期評量範圍日程表(1120317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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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3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50 |
公告內容 | 依據「109 年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校辦理學生定期評量時,對於准假缺考者,應於銷假後立即補行評量,並於學期成績結算前完成。無故缺考者,不得補行評量,其成績以零分計算。補行評量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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