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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0年度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獎勵校內推薦名單請於10/20前送人事室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7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8日北市教綜字第1103093680號函辦理。

二、本(110)年度教師獎勵名額至多不超過教師員額5%,本校最多可推薦5人,由教師自薦、學校教師會、學校家長會或校長推薦教師名單,提學校行政會報(主管會報),簽報校長核定後,報送教育局進行評選。

三、本校教師如有自薦、本校教師會、家長會及校長推薦獎勵名單,請參照附件說明於10/20(三)將推薦名單(校內推薦表)送人事室彙整,俾利提會討論後辦理薦送教育局評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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