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重申本局各機關學校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禁售瓶裝 水、外帶一次性餐具應計價收費等相關規定,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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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2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三、本府前以114年2月27日府授環資字第1143021457號函公告「臺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所、品項及收費標準」,並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22日起生效。本局重申各機關學校仍應遵守「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及「臺北市政府一次性餐具外帶計價及分類回收執行計畫」規定,不得使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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