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亦不得領有計程 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439 公告內容 依臺北市政府111年月7月6日府授人任字第11130057232號函,如參閱附件。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 函 臺北市政府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 函.pdf151.1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 函.pdf 【2022-07-09】轉知有關忠欣股份有限公司函送該公司「TOEIC聽力與閱讀測 驗」11 ... 【2022-07-08】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