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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高雄市六龜高級中學(國中部)擬於111學年度商借教師至該校服務。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82
公告內容

一、旨案商借對象為公立國民中學數學科師1名,商借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二、依據前揭要點略以,商借教師須具合格教師證書、服務年資滿5年以上、最近2年考核列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且現仍在職者。
三、倘有符合商借條件且有意願商借之教師,經學校同意後,填具「高雄市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申請表」,於111年5月13日(星期五)前函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四、檢送「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高雄市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商借學校名單」、「高雄市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申請表」、「高雄市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辦理日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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