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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0225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第2學期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原函。
三、請貴校轉知教師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355@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實習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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