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貴屬教師如欲申請113年介聘他縣市服務,擬選填至桃園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服務者應知悉事項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65 公告內容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3002645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239.2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pdf242.5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pdf 【2024-03-28】「112-2學習歷程檔案與課程學習成果工作坊」實施計畫 【2024-03-27】轉知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辦理「環境教育VS.學校 發展」線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