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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1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69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持續推動旨揭工作,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教師至該署辦理行政工作,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請貴校協助轉知教師,並請符合「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作業原則)」且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商借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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