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國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 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28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A號函辦理。 二、依本府112年2月9日府授教人字第1120103750號函略以,本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本市兼職處理辦法未訂定前,其兼職事項暫依「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辦理,先予敘明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244.5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 函.pdf621.3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教育部 函.pdf 【2023-03-04】公告「臺北市112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校長遴選作業簡 章」一案 【2023-03-04】「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