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 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一 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284 公告內容 說明:依據教育局函轉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439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244.5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 函.pdf621.3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教育部 函.pdf 【2023-03-04】「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 ... 【2023-03-03】轉知本市數位實驗高級中等學校(下稱數位實中)112學年度招生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