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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公務員違反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後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是否須 依法移付懲戒,以及銓敘部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005116號函之適用等疑義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74
公告內容

說明:依據銓敘部111年11月29日部法一字第111550503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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