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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交通部觀光署函送該署辦理「振 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及「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懶人包圖卡一案,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 至花東地區觀光消費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1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觀光署113年9月11日觀業字第11330025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查行政院113年5月2日函略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於上開期間內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至該縣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且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113)年度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學年制人員於旨揭期間內
符合規定之消費,得於各該學年度之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本府113年5月3日府授人考字第1130119338號函計達),合先敘明。
三、據案附「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所示,觀光署推出自由行住宿優惠,入住花蓮及臺東(限平日)合法旅宿每房每晚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元;交通補貼部分提供宜花東路線台灣好行免費搭乘、台灣觀巴2折優惠以及Taiwan PASS台鐵版2人同行1人免費等多項振興優惠措施,併請轉知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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