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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 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88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4975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擬於111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教師至擔任行政工作,相關資訊詳見國
教署原函。
三、貴校如有推薦教師,請教師於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前逕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j344@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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