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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 以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48150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業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擬於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旨揭行政工作。
三、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並擇優推薦教師,有意願者請於111年6月2日(星期四)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e-2134@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中課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商借教師簡歷表格式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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