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函請各單位同意參加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同仁補休及本市111年度通過客語認證獎勵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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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11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00 |
公告內容 | 一、本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獎勵措施,請依107年4月19日府授客二字第10730183000號函辦理,除核予補休一日外,比照客家委員會獎勵額度,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中級認證,嘉獎二次、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惟避免重複敘獎,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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