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以,有關各機關所 屬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以下簡稱港澳)依「行政院及所 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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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9 月 14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39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因公務事由赴港澳,如有需陸委會提供必要協助者,其服務機關(構)學校得視需要事前通報該會辦理,上開通報方式請於敘明詳細行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方式等項後函報該會。 (二)因公務以外事由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目前無須事前向服務機關(構)學校提出申請,惟為利同仁在港澳期間得向陸委會請求相關協助,請鼓勵同仁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https://bit.ly/2o5WSbB)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該會掌握赴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難救助服務;至其登錄情形則無須影送服務機關(構)學校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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