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 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55 公告內容 說明:依據保訓會111年7月4日公參字第111000882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相關附件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pdf620.8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考試院秘書長函.pdf54.3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pdf考試院秘書長函.pdf 財政部函 財政部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財政部函.pdf47.7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財政部函.pdf 【2022-07-06】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111年 ... 【2022-07-06】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函以,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 憲法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