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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購買權益」。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29
公告內容

一、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75次會議紀錄裁示事項(略以),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導教材多以學齡階段學生(童)為對象提供之升學導向相關商品及服務,為導正交易秩序,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於教育部研擬「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劃期間,透過學校體系加強教育宣導。
二、承上,請家長購買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前,應留意相關購買權益(如費用金額、給付方式、教材費用包括之項目、不包括之項目、數位教材使用期限之合理性等),另除約定項目外,業者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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