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1年9月30日以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4266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2 年 10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9 公告內容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謝文瑾小姐(電話:02-77366309)。 相關附件 發布令 發布令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發布令.pdf243.4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師證書、教師證明書及證明文件核發、補發或換發.pdf56.8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發布令.pdf教師證書、教師證明書及證明文件核發、補發或換發.pdf 修正條文 修正條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修正條文.odt5.6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修正條文.odt 【2022-10-05】112年寒假職業輔導營即日起開始報名 【2022-10-05】轉知「2023中文能力測驗中心冬季全國大會考」將於2023年1月8日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