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110學年度現職教師自主揪團雙語研習實施計畫」1份。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26
公告內容

一、旨揭自主揪團雙語研習計畫略述如下:
(一)實施內容
1、辦理方式:教師可自主揪團、跨校揪團,滿6人即可提出申請,並由揪團學校校內初審、教育局雙語辦公室複審,通過者以電子郵件通知可開班辦理。
2、研習主題:以精進教師雙語能力及教學為主,研習內容包含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增進、英語檢定準備、教室課堂用語、教師CLIL教學課程設計、雙語學科教學、研發雙語教材使用等。
3、研習時數:總時數至少6小時以上,時數可分散辦理。
(二)實施對象:臺北市各公立國中小學校長、主任及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包含已核定為雙語課程學校者)。
(三)申請與執行時間(具審查機制,通過後方執行計畫)
1、計畫申請: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2、計畫執行:核定日至111年12月20日止。
(四)申請方式
1、由揪團發起人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參附件),經學校初審通過後,請將2份正本寄至教育局雙語辦公室進行複審(聯絡箱016永吉國小,註明:申請揪團雙語研習)。
2、請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F5iRp33AGUf9ds76。
3、複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發起人可開班辦理。
(五)經費補助:每年度每校申請總經費以3萬元為限,有需求之學校請依期限完成申請:以講座鐘點費、研習辦公用品費(鐘點費相加後乘5%)、研習雜支費(鐘點費相加後乘5%)為主,不提供研習誤餐費及場地費。
二、完成研習者,由承辦學校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核發研習時數。
三、檢附「臺北市110學年度現職教師自主揪團雙語研習實施計畫」(含申請表、經費明細表、簽到表與成果報告)共1份。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