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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育人員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案件核辦權責一覽表」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20
公告內容

一、因應110年8月18日教育部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本局配合修正所屬機關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含幼兒園)教育人員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案件核辦權責一覽表。另重申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從事與留職停薪事由不符之情事;其違反者,服務學校應廢止其留職停薪,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二、檢附本案相關來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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