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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獎勵教師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計畫」,請老師踴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7
公告內容

一、為提升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鼓勵教師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擬定本計畫,請老師踴躍取得認證,以儲備各語別本土語文師資。

二、本案計畫內容如下:

(一)辦理期程: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1日止(通過認證時間為112年8月1日-113年7月31日)。

(二)獎勵對象:本市所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於112學年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並於113學年度教授本土語文課程者,同一名教師申請本計畫獎勵以1次為限。

(三)獎勵標準:通過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高級以上者,禮券新臺幣5,000元整。

(四)獎勵申請及程序:

1、符合獎勵標準之教師(含校長)檢附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只附成績單不予認定)及申請表於113年9月20日(星期五)前交予各校承辦人彙整。

請符合申請標準之教師,將合格證書影本等相關資料,於期限前繳交至教務處,教務處將協助老師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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