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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自114年5月30日起,具原住民身分者得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放假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
公告內容

一、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6月17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72389號函,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業奉總統於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公布施行,依第5、6條規定略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放假,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二、為維護歲時祭儀文化傳承及確保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 儀之權利,請貴校鼓勵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儀節日、 加強宣導請假相關程序及權益,並落實核予公假,衡酌返鄉交通路程及歲時祭儀辦理期程等學生個案需求予以相關彈性請假措施。
三、歲時祭儀法規依據、公告日期及各族歲時祭儀介紹等相 關資訊,請參酌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歲時祭儀專區」(網站連結:https://gov.tw/P1r),請逕行瀏覽參閱,以資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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