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發佈日期 2025 年 5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4 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應依行政院秘書長函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 函 臺北市政府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 函.pdf150.6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行政院秘書長函.pdf400.1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 函.pdf行政院秘書長函.pdf 【2025-05-23】衛生福利部製作「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中、英、日、韓文 ... 【2025-05-23】函轉新竹縣政府辦理之「新竹縣政府生物多樣性主流化系 列線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