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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府勞動局函轉有關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COVID-19)而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 館,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普通傷病 給付一案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64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府勞動局110年9月15日北市勞職字第1100137179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依前開函說明三轉知貴機關學校內確診並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知悉。
三、檢附前開本府勞動局原函及其附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原函及該函隨文檢附之說明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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