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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至 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65823號函。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有關工作內容及教師資格等事項,請詳參國教署原函。(商借期限:自113年1月30日(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服務地點:本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貴校如有推薦教師,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前逕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427@mai1.kl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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