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育部函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否提出重行敘定薪級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1 公告內容 說明: 一、轉知教育部釋示公立學校初任教師到職時依教育部89年1月10日函釋所敘薪級已確定者,尚無從重新敘定薪級一案, 二、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6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56959號書函辦理,另本局114年5月19日北市教人字第1140121790號函計達。 三、相關函文如附件。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271.6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114年6月16日書函1份.pdf287.0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教育部114年6月16日書函1份.pdf 【2025-06-24】轉知教育局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 【2025-06-24】函轉教育部編製「你知道嗎?電子煙及加熱菸的真相絢麗 包裝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