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內政部移民署函轉大陸委員會對於「公務員及特定身 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之解釋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66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2月16日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相關公文如附件。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 函 臺北市政府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 函.pdf151.1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內政部移民署 函.pdf99.7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 函.pdf內政部移民署 函.pdf 大陸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大陸委員會.pdf58.0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大陸委員會.pdf 【2022-02-18】轉知110 年至112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1年度 ... 【2022-02-18】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函送該學院111年4月份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