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9 公告內容 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施行迄今,查有部分學生加價轉售票券,或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違反文創法規定而受罰。 二、為避免青年學子因不瞭解旨揭相關規定,誤觸法網,請貴校加強宣導,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三、相關宣導文宣圖檔可至https://space.moc.gov.tw/FxP9WD下載。 相關附件 【2024-04-29】113年雲林縣健康樂活青年反毒飆舞尬舞暨大專、青少年組全國錦標賽 【2024-04-29】2025「福降文山,燈耀太乙」燈會暨燈籠彩繪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