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請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核准後應避免戶籍遷出而遭補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資訊設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33 公告內容 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請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核准後應避免戶籍遷出而遭補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 相關附件 【2022-09-05】公告「臺北市111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2022-09-05】檢送公訓處111年「發展職能系列」一般班期10月份班期資訊1份,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