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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因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如若有意申請特殊原因自願退休之教師,請於111年5月5日前檢齊所有退休相關證件至人事室辦理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99
公告內容

依教育部111年4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114201437B號函辦理(請詳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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