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因應國內腸病毒疫情處於高原期及本市新增1例腸病毒併 發重症確定病例,請貴校(園)加強防疫措施並依規定進 行通報、請假及停課作業,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6月20日北市衛疾字第11230098491號函辦理。
二、考量腸病毒疫情仍處高原期,幼兒如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應落實生病不上課,以防範幼童交叉感染,請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幼兒園及機構依據「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與本市通報及停課相關規定,加強環境清消及師生衛教宣導,並依規定進行通報、請假及停課作業。
三、重申本市停課原則如下:
(一)幼兒園:若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2名以上(含2名)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時,該班級「應」停課 7 天。

(二)國小以上:原則上無須停課,惟本市已進入流行警訊期間,若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感染(含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時,「得」採停課措施;如經評估有停課之必要,請校方召集相關教職員、家長代表、衛生專業人員所組成之危機處理小組,取得該班級之半數以上家長同意,始採取停課措施或採線上教學辦理(應備齊會議紀錄、簽到單、補課計畫)。另各學習領域對學生學習發展同等重要,均應完成補課,惟為維護學生健康發展,請勿於午休時段安排補課。
四、請貴校(園)協助使用電子字幕機廣宣導以下文字:
(一)正確洗手5步驟(濕搓沖捧擦),全家一起來,遠離腸病毒。
(二)出現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嗜睡、肌躍型抽搐、持續嘔吐、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速送大醫院。
(三)幼童感染腸病毒或疑似症狀,應請假在家休息至少7天。
五、「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 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查閱。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