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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銓敘部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及第11053777382號函之補充規定(公務人員休假日數)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9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0年10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053966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銓敘部前以旨揭令函規定,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 ,得將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
人員年資,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上開所稱「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本處110年8月25日北市人考字第1103007435號函諒達)。
三、為利各機關於實務認定上有所依循,銓敘部業就旨揭令函相關要件之認定標準及特殊案例之處理等作成補充規定,另彙整相關常見問題並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見問題/法規司項下,續將持續更新,供各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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