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 條,業經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 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48 公告內容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244.5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修正條文.odt21.5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修正條文.odt 【2022-06-24】轉知法官學院訂於111年8月1日至8月5日舉辦「第4期中學教師法律教 ... 【2022-06-24】轉知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辦理「社區大學連結十二年國教計畫—分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