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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賠償計算基準」,並自 111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2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本府110年12月21日第2173次市政會議報告事項四主席裁示辦理。
二、檢送「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賠償計算基準」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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