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人事室】本校教職員同仁擬申請112年度退休,請於111年2月11日下班前至人事室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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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 月 14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690 |
公告內容 | 一、本校教職員同仁如預定於112年度(即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申請退休(教師登記退休日期則為112年2月1日或8月1日),敬請確實經審慎考慮後,於本(1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至人事室辦理退休登記作業。 二、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教師/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三、凡符合前項資格,擬登記於112年退休者,請確依實際需求,審慎考量支領退休金方式後再行登記: (一) 符合以下月退休金支領條件者,得選擇支領月退休金: 1.教師:年齡達50歲以上,指標數(年齡加年資)達81 2.公務人員:年齡達55歲以上,指標數(年齡加年資)達87 (二)依教育局規定,登記後,除重大因素外,一律不得更改支領退休金方式或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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