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112年2月16日令修 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20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2年2月24日部退五字第11255383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1份。 二、旨案修正係本辦法110年4月16日修正施行前,已符合修正前發給慰問金條件,惟尚未申請或已受理申請尚未核定發給之案件,依修正後之發給額度發給慰問金。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函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函.pdf256.2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銓敘部 函.pdf691.1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函.pdf銓敘部 函.pdf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總說明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總說明.pdf62.6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261.6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總說明.pdf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2023-03-04】轉知有關國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 慧財產權 ... 【2023-03-04】轉知有關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 及肖像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