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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業經教育部於111年5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162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修正規定各1份。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24
公告內容

一、「雙語教學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之修讀資格,修正為取得師資生資格並具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應取得CEFR語言參考架構B1級以上之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鼓勵及提供師資生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
二、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課程架構,將「客家語文/客家語」文字修正為「客語文/客語」。
三、各師資類科課程核心內容及參考科目表,明定原住民族教育議題內容包括「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
四、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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