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業經教育部於111年5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162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修正規定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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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5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74 |
公告內容 | 一、「雙語教學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之修讀資格,修正為取得師資生資格並具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應取得CEFR語言參考架構B1級以上之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鼓勵及提供師資生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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