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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衛生福利部因應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 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 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 假申請對象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4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1100155911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家字第1110960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鑒於本土疫情持續升溫,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天,隔離期滿後,繼續進行4天自主防疫。另針對自主防疫4天期間, 考量托育服務為高度密集場所,且嬰幼兒未能接種疫苗,為降低感染風險,托育人員及嬰幼兒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

三、依前開衛生福利部函略以,經主管機關通知匡列之托嬰中心工作人員及受托兒童,於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至居家托育人員及其收托之兒童,如有前述情形,亦得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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