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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

轉知「教育部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一案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 規定及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 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 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 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課程訂於115年7月至8月,開設初階4班次,進階2班次, 教學輔導教師2班次,個別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實施計 畫。 

四、至開課前一週截止,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 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 注意與配合。 

(二)研習時不提供紙本研習資料及認證手冊,建議學員事先 至https://reurl.cc/nppmn1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 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電子設備。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堂課均須簽 到及簽退,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 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 始報到。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 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四)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向本案承辦人謝汝鳳助理洽 詢各研習期別剩餘名額。 

(五)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文具 用品。 

(六)教育局同意本市參與研習之教師及授課講師,以公假派 代方式參與本次研習。 

(七)研習期間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研習取消、延 期、併班,或需調整研習方式時,相關異動事項悉以臺 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bit.ly /tptepd)最新公告為準,並將同步以電子郵件通知學 員,請研習教師留意相關訊息。

六、檢附初階、進階及教輔實施計畫及認證手冊各1份。 

七、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 tp.edu.tw,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 com,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 

(三)高中職暨特教組:謝汝鳳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 utaipei.edu.tw,電話:(02)2753-5968分機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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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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