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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教育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 防疫管理措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5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8180號函辦理。
二、鑑於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配合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對學校營運的衝擊趨緩,及旨揭管理措施所訂之防疫、 應變措施等內容均已併同納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理指引」辦理,爰旨揭管理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有關校園防疫措施、開放規定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局112年3月1日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及「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辦理,以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
四、另校園場地管理應落實定期檢查及不定期臨檢,尤其疫情趨緩後,校園重新開放民眾使用,請各級學校注意校園場地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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