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建立無檳校園,拒檳素養學習錦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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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1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生教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83 |
公告內容 | 依學校衛生法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91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拒檳素養學習錦囊」電子書(網址:https://nosmokingedu.blogspot.com/search/label/%E6%8B%92%E6%AA%B3-%E7%B4%A0%E9%A4%8A%E9%A1%8C%E5%BA%AB)請多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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