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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環境部訂定「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環境部113年9月25日環部氣字第1139110621號函辦理。
二、因應「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已於今(113)年8月15日施行,減量額度交易及使用行為將增加,亦鑑於近期企業宣告碳中和行為有名實未符之狀況或資訊不對稱之情形,環境部爰訂定旨揭指引,摘要如下:
(一)碳中和宣告適用對象:
1、組織碳中和。
2、產品或服務碳中和。
(二)企業宣告碳中和三階段:
1、盤查並選擇碳中和主體:
(1)組織碳中和:著重於組織特定時段或期間內之碳中和,其範疇至少應涵蓋範疇1與範疇2排放量。

(2)產品或服務碳中和:著重於產品或服務完整或部分生命週期之碳中和,其範疇應涵蓋範疇1、範疇2與範疇3排放量。
2、減少排放量或增加移除量:碳中和管理計畫應包含之格式內容及範例。
3、採取抵換作為溫室氣體淨排放之補償:用於抵換的溫
室氣體減量額度及來源的減量專案,應符合的標準。
(三)宣告碳中和揭露資訊規定:
1、成果揭露方式。
2、公開揭露應包含之事項。
三、旨揭指引係為促進國家推動淨零轉型政策之配套工具,配合國家及落實本市2050淨零排放政策,防止企業以選擇性揭露資訊或僅採取象徵性行動等漂綠疑義,請廣為宣傳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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